河南省卫健委通知›河南省卫健委官网最新办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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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近40名专家跳槽郑大一附院引争议,省卫健委叫停

河南省卫健委已发函叫停“近40名专家集中跳槽郑大一附院”事件,主要因该行为涉嫌违反人才流动管理规定,且未完成执业地址变更手续。

近日 ,河南省内多家医院遭遇了一场突如其来的专家集体跳槽风波,其中近40名专家选择离开原有医院,转投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以下简称“郑大一附院 ”) 。这一事件迅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争议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卫健委”)已介入调查并叫停相关人员的执业变更手续。

河南省卫健委确认涉事专家未变更执业地址即入职郑大一附院,已发函叫停,但因郑大一附院属郑州大学直属机构 ,监管效力受限。事件影响与深层矛盾 医疗资源失衡:郑大一附院作为超大型医院,其扩张行为可能进一步加剧“大医院虹吸效应”,导致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弱化 ,患者集中涌向大城市大医院 。

但此次近四十名专家在没有变更执业地址的情况下就跳槽到郑大一附院,说明相关政策在执行和监管方面存在漏洞,未能有效遏制这种不正当的人才流动。协调机制不健全:在专家跳槽事件中 ,涉及到多家医院、卫生健康部门等多个主体 ,但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来平衡各方利益。

河南有近40名专家都统一的跳槽到同一家医院,这家医院确实非常牛,但是这种操作也被省卫健委紧急叫停 ,这是郑大一附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先后也获得了很多的荣誉称号 ,算得上是医院当中的一匹黑马 。

已明确:无规培证不能从事临床工作且不能报考主治医师!

壹、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及相关政策要求,2020年(含)以后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若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确实不能从事临床工作且无法报考主治医师(中级职称)。

贰 、取得规培证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本科生:必须取得规培证,并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方可报考主治医师 。

叁、影响职称报考:河南省规定,没有规培证的医生不能考中级职称 ,主治医师属于中级职称范畴,所以在此省无规培证就无法报考主治医师。限制执业医院等级:河北省明确要求,没有规培证的医生不能在二级以上医院执业 ,若想在二级以上医院从事主治医师相关工作 ,就必须取得规培证。

河南省卫健委关于非医疗转运的规定

河南省卫健委关于非医疗转运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其联合河南省医保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医疗机构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中 。主要规定如下:试点范围:在郑州市、平顶山市 、安阳市、三门峡市辖区内选择符合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先行开展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至具备条件的其他医疗机构 。

服务定义方面:不同地区对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有不同定义。呼和浩特市规定,其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之外 ,不需要实施急救措施但需给予一定医疗照护的搬抬、护送和转运行为,起讫点至少有一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卫健委在非急救转运服务方面主要发挥统筹管理与监管的作用 。它负责制定非急救转运服务的行业标准,进行资质审核和日常监管。比如 ,明确要求服务机构必须具备医疗资质,车辆要配备急救设备等,以此来保障服务的专业性和安全性。同时 ,卫健委积极推动服务体系建设 。

国家卫健委对非急救政策的规定主要围绕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的管理与规范展开,涵盖政策背景 、服务标准、监管机制及资源优化等方面。政策背景与方向非急救政策作为国民健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分级诊疗、基层医疗服务建设等政策协同推进。

河南省卫健委关于麻精药品管理下发制度

壹 、河南省卫健委关于麻精药品管理的制度主要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通知和管理要求制定 ,涵盖管理责任、全流程监管、印鉴卡换发及系统内管理职责等方面 。

贰 、河南省药品监管相关措施河南省通过《河南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强化药品监管,包括完善法规制度标准 、优化审评审批服务等,但未单独制定毒麻药品管理办法。此外 ,《河南省禁毒条例》主要针对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未直接涉及毒麻药品的医疗或科研使用管理。

叁、国家卫健委规定,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具体规定如下:用途与申请条件医疗机构需凭《印鉴卡》向本省 、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

肆、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国务院明确授权只有国家药监部门 、公安部和国家卫健委才有权联合发布麻精药品列管公告,而本次公告发布主体是农业农村部和公安部,所以不能将其理解为新增加的国家规定管制的麻精药品。

伍、麻精药品废液必须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 ,在公安、卫健 、药监等多部门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医疗机构自行处理部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在其医疗废物暂存处,对患者退回、过期或回收的麻精药品废液进行销毁,但全过程必须有公安、卫健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人员现场监督 ,确保合规和安全 。

河南省卫健委发函叫停“专家跳槽郑大一附院”,年初曾招400名博士,排名现...

河南省卫健委已发函叫停“近40名专家集中跳槽郑大一附院”事件,主要因该行为涉嫌违反人才流动管理规定,且未完成执业地址变更手续 。

卫健委发文!医师考核两次不过,将会直接吊证!

壹 、河南省卫健委规定医师考核两次不过不会直接吊证 ,但最终考核不合格或不参加考核会被注销注册、废止医师执业证书。 具体说明如下:考核结果判定: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考核“不合格 ” 。

贰 、记分管理制度的配套约束《意见》将合理检查的监控结果纳入《浙江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对违规机构和医务人员实施记分管理。记分达到一定阈值将影响机构评审 、医务人员执业资格等 ,形成“考核-薪酬-执业”的多维度约束机制。

叁、超范围执业:普遍记6-8分 ,并关联医疗机构校验、医师定期考核 。

肆 、监督查处方面,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畅通反馈渠道 ,对违反准则的行为依规严肃处理,公开监督举报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刚性约束方面 ,将准则落实情况纳入医院评审、巡查,医务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及医师定期考核,严重违反者确定为考核不合格。

伍 、被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 ,如责令停产停业、暂停执业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的;对公民处以5万元以上 、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或是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价值10万元以上的等 。同一性质的问题被不同群众以来访、来电等形式投诉举报3次及以上,且经查所反映问题属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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